購買理由必須表達品種價值。
談到購買理由的時候,我們還會經常犯一個錯誤,這個常見誤區就是把購買理由建立在品類價值之上。
比如說,我們要賣一個包子,不能說這是一個肉包子,它的購買理由不是肉包子,肉包子是它的品類價值。
如果旁邊有人也在賣肉包子,我們不能說我們的包子好吃,因為好吃是無法確切定義的。
那我們說什么?
我們可說賣的包子肥肉和瘦肉比是4:6,于是,它的購買理由是肥肉瘦肉比4:6。
這個時候就變成了一個品種價值了,它會給購買者自已得出一個結論,這個包子一定非常好吃。
我們也可以說我們賣的包子只用里脊肉做餡,購買者也得到一個結論,我們賣的包子非常好吃。
購買理由要表達出品種價值,而不能建立在品類價值上面。
力美特合伙人-梁家榮